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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金融局
成文日期 2023-05-19
标  题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金〔2023〕10号
发布时间 2023-05-19 17:07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7:07 来源:市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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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202310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局(办)、开发区、示范区:

为抓住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为资本市场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12日

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住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为资本市场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一套各方协同发力的资本市场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二)工作思路。紧抓注册制全面实行和北交所扩容增效窗口机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进模式,用三年时间,实现企业上市工作创新突破。

(三)工作目标。力争实现上市公司空白县(市、区)“清零”,境内上市板块“清零”,唱响资本市场“三门峡声音”。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增5家以上,总量达到7家以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数量新增5家以上,总量达到8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培育。深挖上市资源,将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创新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拥有核心竞争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对接,深度挖掘。各县(市、区)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通过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转型、高成长性企业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等,聚焦铜箔新材料、绿色生产、铝基新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势,培育发展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逐步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大,经过规范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的优质企业,夯实上市工作的企业基础。

(二)降低准入门槛,推进多渠道上市。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要求,帮助企业精准选择上市方向,统筹发展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新三板以及境外上市。各县(市、区)抢抓北交所上市机遇,根据股改、挂牌、转板等重点节点,分层分类推动企业对标、对表北交所上市标准,踊跃“挂牌”、冲刺“升层”、实现北交所“IPO”,筑牢北交所上市梯队基础,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利用北交所实现跨越发展。

(三)完善企业上市“绿色畅通”。结合“三个一批”和“万人助万企”系列活动,着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对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中需办理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统筹完善服务机制,推动服务端口前移,引导企业规范运营,尽早介入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融资等工作,聚焦环保、税收、社保、土地房产、住房公积金、金融担保等上市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市、区)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分级负责、从速处置,按照上市审核要求及时出具合规证明文件,高效排除企业上市阻碍,畅通企业上市路径。

(四)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对接投资机构。持续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发挥专精特新优势,持续巩固提升细分市场领先地位。加强后备企业培训辅导,强化上市政策普及和上市实操训练。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辖区后备企业,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对标上市要求,明晰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头部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全方位、多渠道精准对接,进行长期深度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私募基金、创投机构等战略性股权投资,借助资本市场资源和专业优势,提高企业质量,为上市奠定坚实基础。

(五)完善分类、批次辅导培育格局。完善多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县(市、区)按照储备、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六个一批”工作思路,自2023年起建立本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择优向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报送。各县(市、区)后备库企业按照上市意愿及推进情况进行梯队划分,实施定向培养和分类指导。其中第一梯队企业为基本情况较好,上市意愿强烈,有望在3年内实现上市,或者有明确可行上市计划并且已经推动实施的企业;第二梯队企业为距离上市有一定差距,需要较长时间规范培育的企业。入库企业由各县(市、区)根据行业部门推荐及日常掌握情况确定,每半年可补充入库企业,定期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整出库。

(六)提升社会对资本市场知晓度。广泛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有计划地开展资本市场宣传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观念和意识。各县(市、区)要组织多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研讨会,对当前资本市场发展政策法规要求、最新上市形势动态及经典案例进行宣传,为企业传授资本运作专业知识,宣讲最新政策动态,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类惠企政策工具,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要构建和上市后备企业高管及时交流沟通“朋友圈”,消除企业顾虑,增强企业信心,实现由政府主导推动向企业主动要求上市转变。

(七)增强企业上市拓展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强链、补链、固链、延链”,带动产业链条整体优化;鼓励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多渠道募集资金,整合资源,提档升级,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激发价值创造能力。

(八)加大政策扶持帮助力度。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的实施意见》(三政〔2020〕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扶持政策。1.支持企业开展上市融资。1)对沪深两市拟上市企业实行分阶段补助。第一阶段,企业报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被受理后,给予100万元补助;第二阶段,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后,给予100万元补助;第三阶段,企业通过发审委审核成功上市后,给予300万元补助。(2)对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实行一次性奖补200万元。(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企业,一次性奖补80万元;通过基础层调层进入精选层的企业,奖补2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企业,一次性奖补200万元。(4)企业经过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奖补20万元。(5)重组上市并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一次性奖补200万元。2.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1)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对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5亿元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2)对我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等非国有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3.支持企业吸引基金投资。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向我市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包括投资设立基金),市财政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被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30万元。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要健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机制,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保障;要发挥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工作中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原则,切实解决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凝聚推进企业上市最强合力。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扛起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措施,切实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进程。各县(市、区)3年内要推动至少1家企业上市,年底前至少完成1家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根据实际情况,企业资源比较好的县(市、区)目标板块是主板或创业板等,企业资源一般的县(市、区)目标板块也可以是北交所。同时对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各县(市、区)也要积极推动,梯次培养。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重点后备企业对接,对照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专人专班靠上,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解决各类难点障碍,确保完成任务。

(三)建立培育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高效培育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要充分发挥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区域内的上市资源清单、上市目标清单、解决问题清单,推动工作和政策落实。每个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建立由县(市、区)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密切跟进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近期有望上市的重点后备企业,要集中要素资源予以倾斜,加快实现上市突破。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链接http://jrgzj.smx.gov.cn/2905/616589856/1288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