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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9 08:39 来源:市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1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加强上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特制定《三门峡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说明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抓住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为资本市场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奋力开创企业上市新局面

二、起草《方案》的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1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的实施意见》(三政〔2020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起草过程

为深挖上市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创新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拥有核心竞争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对接,深度挖掘。各县(市、区)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通过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培育发展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逐步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大,经过规范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的优质企业,夯实上市工作的企业基础,结合我市原有政策制定《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的实施意见》(三政〔2020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企业上市“绿色畅通”。结合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系列活动,着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对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中需办理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统筹完善服务机制,推动服务端口前移.

二是明确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上市融资。企业上市分批次奖励500万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企业,一次性奖补80万元。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补20万元。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并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我市奖补200万元。对我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等非国有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吸引基金投资。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向我市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包括投资设立基金),市财政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被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30万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