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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10:48 来源: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市中小微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请大家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关于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金、应付利息支付安排的具体安排,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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